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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数量或数额未达到追诉标准但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发票犯罪的处理

2010/3/1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份数或者票面数额未达到追诉标准,但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萧山律师|萧山律师事务所|杭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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