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后携带部分公款潜逃行为的认定
2010/3/14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实践中,行为人携带挪用的部分公款潜逃的,表明行为人对携带的公款无意归还,应以贪污罪处罚。对没有携带的款项,行为人已经挥霍无力偿还或者有能力归还而不归还的部分,应计算在贪污数额中;否则应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实践中,行为人携带挪用的部分公款潜逃的,表明行为人对携带的公款无意归还,应以贪污罪处罚。对没有携带的款项,行为人已经挥霍无力偿还或者有能力归还而不归还的部分,应计算在贪污数额中;否则应以挪用公款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