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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是否认定为犯罪?

2010/3/19

 

盗窃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百分之八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的;
(二)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是指为盗窃而损害盗窃对象以外的其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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