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认购协议书
2010/7/26
商品房买卖认购协议书 编号:[ ] 开发商(甲方):杭州泰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兰 认购方(乙方):浙江博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李阅敏 鉴于甲方已办妥杭州市钱江新区1#、2#地块锦绣兰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上述商品房,同意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书,就商品房认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 商品房位置及面积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杭州市钱江新区1#、2#地块锦绣兰庭的商品房共 套,总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最后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建筑面积的约定为准)以下简称“商品房”。(详见附件一) 2 商品房价格及付款方式 2.1商品房价格 2.1.1乙方认购的上述商品房平均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总价人民币 元整。 2.2商品房付款方式 2.2.1乙方在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的方式支付甲方上述购房款。 3 购房定金及支付方式 3.1上述商品房购房定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分期分批支付甲方。 3.2上述购房定金的支付方式 3.2.1 3.2.2 3.2.3 2009年 月 日,乙方已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购房定金中的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一次性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 ;户名: ;帐号: ); 3.2.4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到期债权( 3.2.5 乙方因受让而对甲方享有的到期债权( 3.2.6乙方以现金方式将购房定金中的尾款人民币 万元分期分批支付给甲方法定代表人张文兰,由张文兰出具书面收款凭据。 4 违约责任 4.1甲方承诺在 4.2如甲方在 4.2.1但甲方拒绝依本协议约定与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甲方对乙方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上述全部购房定金。 4.2.2但乙方拒绝依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乙方对甲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退还乙方支付的上述全部购房定金。 4.3如甲方在 5 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6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7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杭州泰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浙江博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商品房户型图》一份 附件二:《债权确认书》一份 附件三:《债务结清及债权转让协议》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