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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雇工私人恩怨报复抢劫杀人 雇主一家惨遭不幸

2010/12/6

犯罪嫌疑人冯军和吴辉因与前雇主姜某发生纠纷,预谋报复抢劫杀人,最终致姜家三口两死一伤。而吴辉的哥哥吴某在得知两人杀人的情况下,仍资助他们4000元用于逃亡。日前,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以冯军、吴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吴某犯窝藏罪将本案提起公诉。

冯军和吴辉自小在江西某村一起长大。2004年,冯军和吴辉先后去无锡打工,两人在外漂泊,相互照应。2007年,两人到上海,冯军在受害人姜某的建筑装潢公司工作,后经冯军介绍,吴辉也进入该公司。两个月后,吴辉因销售业绩不好,辞职到他哥哥吴某经营的助动车修理行打工。

不久,姜某的公司发生笔记本电脑失窃事件,冯军因有办公室钥匙被怀疑,姜某报警后警方将冯军拘留。在大厦的监控录像中,姜某又发现吴辉的身影,怀疑两人合谋偷电脑,就打电话给吴辉,说:“冯军已被关起来了,你把笔记本电脑还回来的话,我就不追究。”吴辉听后立即归还了电脑。次日,姜某撤案,冯军被释放。由此,冯军、吴辉和姜某产生了第一次纠葛。

200911月,冯军又来到上海工作。今年4月,姜某主动联系到冯军,希望他到公司工作,包吃住。虽然两人之间曾有过不快,但工作难找,加上姜某开出的条件不错,冯军便答应了。然而一个月后,姜某因公司需裁员辞退了冯军。冯军对此心怀不满,就这样,冯军与姜元产生了第二次纠葛。

两次结怨,使冯军冒出了杀人报复的想法,还想拉拢吴辉一起干。经冯军多次怂恿,吴辉同意和他一同报复姜元。起初,冯军只想杀害姜某泄恨,但后来,两人决定以抢劫为主,给姜某点“教训”,如反抗再实施杀人计划。

姜某一家三口,姜某、现任女友曹某以及前妻所生的女儿,住在公司办公室的楼上。

623,冯军、吴辉拿了把水果刀至公司办公室,正巧姜某不在,放弃作案后,在电梯口碰到了回家的姜家三口,姜某并没认出他们。吴辉看到姜某起了恻隐之心,回到住处,他打起退堂鼓。冯军却不甘心,不断怂恿、再三劝说吴辉报复,吴辉又答应和冯军按原计划行动。

第二天,他们喝酒壮胆后,再次来到公司办公室,进去后便把门反锁。此时,曹某正在厨房洗碗,姜某女儿在玩耍,不见姜某踪影。曹某听到有人进来,一看是冯军,便问:“你来做什么?”冯军和吴辉使了个眼色,吴辉径直上楼去找姜某,冯军回答道:“没你什么事,我们是来找姜某算账的!”。曹某觉得不对劲,大叫起来,冯军马上用手捂住她嘴巴。

吴辉在卧室找到姜某,拔刀指向他,说要算三年前的账,姜某这才认出是吴辉,可他并不慌张,吴辉向他索要5万元现金,姜某称只能支付支票,两人僵持不下时楼下传来女儿的哭闹声,这让姜某乱了阵脚。

冯军担心小孩的哭闹声会引起隔壁的注意,叫吴辉把姜某带下楼,再带曹某和女儿上二楼,让曹某开保险箱取钱,自己持刀在一楼控制姜某。姜某没有坐以待毙,趁冯军不注意上前夺刀,扭打之际,冯军把姜某摔倒在地,用刀不断捅他。

冯军见姜某已死,没有退路了,且曹某认得自己,此时失去理性、全身是血的冯军冲上二楼,刀捅曹某,又用刀柄砸昏曹某。之后和吴辉一起杀害了年仅6岁的姜某女儿。见没人再动弹,冯军换下沾满鲜血的衣服,带着手机、银行卡等“战利品”逃之夭夭。

由于抢来的银行卡中只有十几元,手头也没有现钱,吴辉只好向他哥哥要钱,吴某明知弟弟杀人要逃跑,仍给吴辉银行卡里打了4000元。

在前往火车站的路上,冯军、吴辉把作案工具、血衣扔进河里,连夜坐火车逃离上海。

冯军和吴辉万万没想到,当时曹某只是昏迷,醒来后立刻报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第二天,冯军、吴辉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苏州被警方抓获。

杨朝律师说:冯军、吴辉因私人恩怨,用残忍的手段实施报复、抢劫杀人,不仅使一个家庭惨遭灭顶之灾,更严重破坏社会稳定,触犯刑法,将自己送入不归路。他们必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惨痛的代价。

而吴辉的哥哥吴某则因一念之差,在案发后没有第一时间劝阻两人投案自首,反而提供资金,帮助他们逃脱法律的惩罚,这一行为不仅没有帮助他们,反而涉嫌窝藏犯罪,他也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萧山律师|萧山律师事务所|萧山刑事律师|杭州萧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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