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良的情感特征容易导致犯罪
2012/5/16
人的情绪,情感和人的认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情绪和情感是因为需要的满足与否而引起的态度体验,它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的。例如,听见别人说自己的好话,满足了自尊感和虚荣心,就高兴、愉悦;听见别人说自己的不是,伤害了自尊心或丢了面子,就不高兴、愤怒,至于别人说得对不对,往往很少考虑。所以,受情绪、情感支配或直接发动的行为,往往很少考虑,理智性很差。当然,有些不良情绪,情感,是以错误的认识、判断或价值观作为基础的。例如错误的友谊观,促使一些人“讲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错误的恋爱观,促使一些人追求“性解放”、“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虽然这些不良情感涂上一层“理性”的色彩,但实质上还是非理性的,错误的。
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是道德、纪律和法律,这些都是理性的产物,需要人们通过学习,自觉遵守。如果任凭不良的情感驱使,就会使行为丧失理智,违反社会生活规范,严重者还会导致违法犯罪。
不良的情感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爱憎颠倒,好恶不分。如视凶残为勇敢,把“义气”当友谊。为了显示自己“勇敢”讲义气,不惜参与团伙斗殴,致人伤残,或者包庇他人犯罪,隐匿罪犯,作伪证。
二是经常感情用事。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是以道德、纪律、法律作准则,而是摆脱不了亲情、友情。当自己和亲友利益受损,便感情冲动。盲目行事,不计后果。
三是极易产生激情而往往又难以自我控制。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容易使他们怒不可遏。激情爆发后,头脑一片空白,只知发泄,不管后果,少数人甚至向社会报复。
四是情感极不稳定,表现为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愤怒时凶狠残暴,高兴时也许对人彬彬有礼。由于情感不稳定,经常出现反复,难以自我控制,所以在生活道路上也难免不出毛病,甚至走向违法犯罪。
情感这个东西,并非不可捉摸。它的背后是利益。如果要克服不良情感,关键是克服私利,不斤斤计较,不以私利作为判断友谊的标准——谁对我“好”就是朋友,谁时我“不好”就是仇人,而以多数人的利益和社会生活准则来处理人际关系。要加强学习和修养,时时想到克服自己的好动感情和情感方面不对的毛病。在情绪激越、情感冲动,将要作出越轨行为时,要“慢半拍”先稍等,让理智因素参加进来,掂量一下前因后果,再决定何去何从。只要持之以恒地去努力,不良情感特征是可以逐步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