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货款催讨律师函样本
2014/8/2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9号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 电话:(86571)87051421;传真:(86571)87051422 律 师 函 上海恺豪实业有限公司: 本律师接受上海千叶帆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就委托人要求上海恺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贵方”)偿还货款事宜,向贵方致送本函。 据委托人告知: 委托人与贵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贵方于2014年先后多次向委托人采购纸张,至今,仍有部分货款未支付委托人,具体如下: 1、 2、 3、 以上三笔共计:10034369.85元。 以上货款支付期限早已届满,委托人曾多次催促贵方及时支付货款,但 贵方到目前为止仍未实际履行。 基于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委托人基于双方的信任,在贵方货款没有全部支付情况下,就先予发货给贵方。而现在货款支付期限早已届满,贵方应立即履行支付货款义务。 为此,本律师受托郑重函告如下: 委托人履行了交付纸张等义务,贵方应及时支付货款。至今,委托人虽一再地催促支付货款,但贵方一直拖延不予支付,此行为已经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且委托人目前自身资金紧张,已无法将此事继续拖延下去。 请贵方在收到本函后7日内,积极向上海千叶帆纸业有限公司偿还所欠货款,如贵方届时仍未履行偿还义务,委托人将求助司法程序,向贵方主张合法权利。 特此函告!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 XXX 律师 抄送:赵东方总经理 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