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骗财屡得手 路遇生人需谨慎
2015/4/25
养鸡户租来奥迪冒充“港商”,以货物被扣为借口,向路人借手机打电话诈骗作案3起,骗取被害人丁某等人现金人民币2900元及两部苹果手机,合计人民币7880元。近日,冒牌“港商”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常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回顾】 接过手机后,张某又以事情复杂,通话时间较长为由,邀请丁某坐车里等会,为了博取进一步信任,张某主动掏出了自己的“香港身份证”递给对方。“我是香港人,在新加坡有家公司,这次来上海是因为货物运到大陆时,被海关扣了,我是来疏通关系的”,张某并不急着打电话,而是主动向对方提起自己的身份。 见丁某听着没回应,张某便开始打电话,后又向丁某提到有一笔十万的钱要汇过来,开口要借银行卡转一下钱,称自己的卡在大陆不能用。听到银行卡、汇钱等字眼,丁某警惕起来,但一想到自己银行卡里没有钱,借他一用也无妨,就把银行卡给了对方。后两人一同去了银行,在自动取款机旁等了很久,也没见有钱汇过来,丁某因为急着要上班开始表现的不耐烦。“可能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下班了,所以钱还没有汇到”,张某又编了理由来搪塞,并主动提出送丁某去公司上班。 此时,丁某早已被对方的各种理由转迷糊了,也越来越相信这位“港商”。上班的路上,张某不好意思地求丁某:“货物被扣押了,要去疏通关系,钱又没有打过来,情况挺紧急的,您能不能借我一点钱,手机也让我先用着?一小时后把钱和手机一起还您”。“没有问题”,丁某爽快地答应了。丁某在公司下车后,奥迪扬长而去却再也没有回到他们约定的地点。 后张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在上海、常熟作案共计3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张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后语】 张某已经锒铛入狱,希望他能在数次身陷囹圄中,畏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言,痛改前非以双手发家致富。当社会上像张某一样的人物不经意间就“停”在你身边时,我们需要擦亮眼睛多问几个问题,甄别好坏,不让别有用心之人愚弄我们的善良。 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浙江死刑辩护律师|杭州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