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律师全面担任区政府和各乡镇行政部门法律顾问
2016/3/8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六次会议部署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
富阳区司法局积极协助区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截止2015年底,8名富阳律师被聘请担任富阳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区24个乡镇(街道)和区政府32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也均已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期两年,顾问服务费均由区各级财政负担,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已正式纳入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结合在2011年前富阳已普遍建立起的“律师进农村”工作制度,富阳现已全面建立起了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多层次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已全面建立,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级行政组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跃上新的发展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