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件的分析
2009/10/13
余姚女司机被杀抛尸邵逸夫医院案尘埃未定 西湖又一起男司机被杀抛尸山野案移送审查 今年4月24日上午9时许,村妇张某和12岁的儿子在山脚下的渠道边挖小竹笋时,发现了一只穿着灰色袜子的脚,身体用柴草等掩盖着,惊慌失措的母子二人忙叫来一过路的老伯,老伯当即报警。西湖区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发现死者系高桥镇陈某,平时开着自己的伊兰特轿车做出租生意。于是寻找失踪的伊兰特轿车成了案件的一条关键线索。 姜某、汪某和孙某三人经常在一起“混”,几人都曾多次入狱,前科累累。今年初,好赌的几人手头拮据,苦于无钱可用,于是提议“弄辆车子去卖掉,搞点钱花花”,其间联系了几辆车子都没成,于是事情也就搁下了。今年4月,这件事再次被提起,三人决定放手干一次,先搞到车子再把司机干掉,姜某和汪某还特地到钢材市场去买了一根2.5* 姜某等人将 经审查,西湖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姜某、汪某、孙某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项某涉嫌销售赃物罪将此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分析:本案姜某、汪某、孙某构成抢劫犯罪,并系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同时,姜某、汪某、孙某具有前科,因此三人量刑在死刑、死缓、无期徒刑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