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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10/3/14行为人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认定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的“不能说明”,包括以下情况:(1)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2)行为人分辨不出财产的具体来源而无法说明;(3)行为人说明了财产来源,经过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4....

2010/3/14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后携带部分公款潜逃行为的认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实践中,行为人携带挪用的部分公款潜逃的,表明行为人对携带的公款无意归还,应以贪污罪处罚。对没有携带的款项,行为人已经挥霍无力偿还....

2010/3/14挪用公款后尚未投入实际使用便案发,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问题

 虽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尚未投入实际使用,但是使公款处于失控状态,侵害了公款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同时具备“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但可以酌情从轻....

2010/3/14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公司、企业注册资金证明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公司、企业注册资金证明的,被挪用的公款虽然没有直接投入营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却为生产经营活动作准备,是整个营利活动不可缺少的环节,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2010/3/14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行为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的,应根据个人欠款的用途,认定此次挪用公款属于一般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还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例如,挪用公款归还个人赌博欠款,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

2010/3/14挪用公款罪中经领导集体研究将本单位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的认定

 经领导集体研究将本单位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的行为,不属于擅自挪用公款,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没有经过领导集体研究,行为人为了单位利益将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是,上述行为致使单位遭....

2010/3/14挪用公款罪上级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认定

 上级单位领导向其主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下级单位借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因上级领导对下级单位有制约关系,其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上级领导应以挪用公款罪论处。下级单位人员未与上级领导事先共谋或策....

2010/3/14受贿罪中借款行为与索取贿赂的界限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自己的职权,主观上无还款意图,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或收受财物的,应认定为索贿。此种索贿行为与民事上的借款行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区分:(1)借款者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理由;(2....

2010/3/14受贿罪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的,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2010/3/14杨朝律师:受贿罪中离退休及离职、辞职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问题的处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其事先约定,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应以受贿罪论处。实践中,应当注意,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

2010/3/14受贿罪中涉及股票受贿案件的认定

 在办理涉及股票的受贿案件时,应当注意:(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干股”,不支付股本金,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论处,其受贿数额为收受股票时的市场交易价额;(2)行....

2010/3/14受贿罪中亲友间正当馈赠与受贿行为的界限

 亲友间正当的馈赠与受贿行为的区别,应从以下几方面判断:(1)请托事项。根据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友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提出明确的请托事项,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在接受亲友财物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

2010/3/14受贿罪关于“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

 刑法第388条规定的“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相应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直接的隶属和制约关系,但是双方存在着基于职权和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例如....

2010/3/14受贿罪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除索贿外,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必备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任何一个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利的要件。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注意:(1)国家工作人....

2010/3/14受贿罪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既包括利用本人直....

2010/3/14贪污贿赂中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勾结,共同侵吞单位财物行为的认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实践中,区分主从犯有困难的,....

2010/3/14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贪污罪存在着未遂形态。贪污罪既遂与未遂应以财产所有人是否失去对公共财物的控制为区分标准。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公共财物不是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只是在量刑时可考虑的酌定情节。....

2010/3/14贪污贿赂中关于贪污罪对象的认定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利用职务进行贪污犯罪活动,贪污犯罪对象可以包括公共财物以外的财物。 ....

2010/3/14贪污贿赂中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所谓主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具体负责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但依其职权范围具有调拨、使用或者以....

2010/3/14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刑法所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践中,以下人员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受国家机关的聘用、委托,在国家机关中实际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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